离婚后,双方达成的财产协议法律上承认吗?
兰溪律师
2025-01-05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夫妻双方因离婚就财产分割所达成的协议。该协议一旦成立,即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分割其婚内财产。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因为一方违背协议等原因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因为一方违背协议等原因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上述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申请必须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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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双方离婚后,如果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反悔的,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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